北京、陕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

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同时,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7元/立方米;发电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称,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新的销售价格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

陕西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0.23元 年提价金额约6.9亿元

日前,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国家规定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陕西各地要加强管道运输和城市配气价格监管,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从严安排终端用户销售价格涨幅。

据了解,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通知下发后,陕西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增加了售气网点、延长营业时间、敞开销售,满足居民购气需求。目前,陕西各地天然气购销秩序基本平稳。

陕西省物价局商品处处长袁大峰表示,国家公布的陕西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23元,比现行居民用气实际门站价格上涨0.23元。按陕西居民总用气量约30亿立方米测算,年提价金额约6.9亿元,通过适度压缩管输和城市配气环节价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率降低和财政补贴等政策,预计省内用户实际承担的涨价金额将不足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