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2025年采暖季居民用天然气差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9月1日,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2025年采暖季居民用天然气差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9月1日,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2025年采暖季居民用天然气差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全文如下:

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2025年采暖季居民用天然气差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拟公开选定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审计单位,委托其进行夏县华昌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差价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项目名称:

关于夏县华昌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气差价专项审核工作

三、选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咨询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咨询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中选单位。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五、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情况简介及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5.公司相关业绩资料;

6.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8.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注册会计师相关证件;

9.2024年12月或2025年任意1月的缴税证明;

10.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点:夏县发改局417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18103485593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县发改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县发改局解释为准。

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