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莒南县2025-2026年采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限价的通知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莒南县2025-2026年采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限价的通知
莒南发改字〔2026〕2号
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2026年采暖季临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5〕370号)及上游天然气企业2025-2026年采暖季供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参照市区标准,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由3.63元/立方米调整为3.98元/立方米,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
二、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价格退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三、《关于公布非供暖季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限价的通知》(莒南发改字〔2025〕51号)同时废止。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记者 王婉莹) 供暖季以来,“日消费量保持在9亿立方米以上,每天动用近1亿立方米,国内气田保持高负荷生产,日均产量同比增加近2000万立方米,人民群众取暖用气得到较好保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22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