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恩阳区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及规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恩阳区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及规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5〕450号)等精神,经2026年2月25日第一次公告征集本次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和推荐两种报名方式已确定听证会参加人30名,听证会旁听人员3名。经研究,决定召开恩阳区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及规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

2026年4月2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议地点

恩阳区市民中心2号楼1108会议室(区发改局11楼)

三、听证事项

恩阳区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及规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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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听证会听证人

陈  敏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三仁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洪平  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

马永强  区发改局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股长

朱贵华  区发改局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副股长

六、听证事项主要内容

(一)配气价格拟定方案。城区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0.87元/立方米;转供用气配气价格0.89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精神,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第一、二、三阶梯价格按1:1.2:1.5比例核算,合表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的1.1倍执行。为充分考虑供需矛盾和用户可承受能力,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分两步实施,具体如下:

恩阳区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表一)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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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范围及气量标准。恩阳区城区区域内,所有通过城镇燃气管网供气的用户,均纳入此次配气价格实施范围。居民用气阶梯气量设为三档,第一档每户每年420立方米及以内(按户均35立方米核算);第二档每户每年421-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第三档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独立采暖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合表等用户用气规定。合表居民用户、学校教学及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以及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1.1倍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永强;联系电话:0827—3368978;13608240968)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