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发改委关于保靖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发改委关于保靖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发改价〔2026〕3号

保靖县渝燃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调规〔2024〕975号)、《关于湘西州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试行)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州发改价调〔2026〕10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保靖县城镇管道燃气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具体为4.16元/立方米。

二、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

(一)分档气量及气价。各阶梯价格按1:1.2:1.5的比例确定。第一阶梯价格为4.16元/立方米,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9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价格为4.99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90立方米(不含)至6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价格为6.24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不含)以上。

(二)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三)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和居住证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四)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机构用气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用气、托育服务机构用气、宗教场所用气、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即4.58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由燃气企业按每户每月4立方米免收天然气价款(气价按第一阶梯气价4.16元/立方米执行)。用户无需申请,由燃气经营企业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免收气量额度当月有效,未使用完的气量不再累计、不结转。

四、工作要求

(一)燃气公司务必建立居民天然气阶梯价差收入专户,专款专用。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管理后增加的价差收入除了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LNG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用于弥补“户表”改造经费不足外,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向县发改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宣传和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合理用气,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成本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三)燃气企业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价格和成本相关信息,并在企业门户网站(无网站可在营业场所)定期公开采购价格信息,主要包括购气来源、购气数量、采购价格、气量结构。

(四)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价格联动

当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及以上,适时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国家、省和州对管道燃气价格有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6年3月5日起执行。

附件:保靖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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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靖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表.docx